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第四章 社区工作保障第三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工作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建设规划,制定社区工作队伍建设专项规划并且组织实施。社区工作者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居(村)民委员会工作骨干、优秀网格工作人员、长期从事社区服务的志愿者以及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资质的人员。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