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第二章 社区建设与治理第十六条有效社区服务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按照公开推荐、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具体办法由区(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