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废止

建设单位应当遵守民用建筑节能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不得有明示或者暗示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规定和标准的行为。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审查通过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在施工现场示民用建筑节能工程的节能性能、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等节能信息。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