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旅游业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旅游业发展的相关重大问题。

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