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回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四章 旅游经营与服务第二十六条已废止旅游景区(点)可以设置单一门票、联票,供旅游者自主选择,禁止强行出售联票。鼓励旅游景区(点)实行旅游门票年卡制度。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