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利用第十八条有效天池管委会应当保障天池景区生态景观用水,严格控制天池湖面水位海拔高度,防治水体污染,保障天池景区水资源协调持续发展。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