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一条有效阜康市人民政府应当指导督促天池管委会实施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协调处理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宜。天池景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总体规划、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地方法规 · 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