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旅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纪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临夏回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11月2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