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泸沽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利用第九条已废止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破坏、侵占风景区内的自然资源及人文景观。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