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泸沽湖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责令停止污染行为,及时清理污染物,并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