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第六章 权益保护第四十一条已修改禁止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非法限制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经营管理人员人身自由的方式解决经济纠纷。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