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第四章 技术与市场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中小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等标准认证,支持中小企业制定或参与制定技术标准,为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