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办法/第五章 社会服务第三十四条已修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建立各种类型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促进综合服务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共同发展。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