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二章 志愿者第九条有效志愿者应当具有与其所从事的志愿服务活动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或者由其监护人陪同参加。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