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的保障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必要资金,支持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的组织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