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四章 工资集体协商程序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工资集体协商应当采取工资集体协商会议的形式进行。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