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二章 工资集体协商代表第十七条已废止协商过程中,协商双方可以按照协商代表产生办法更换协商代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