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 灭火救援第四十九条已废止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迅速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为报警无偿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单位发生火灾,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扑救。地方法规 · 乌鲁木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