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自治县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和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及学校青少年宫等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机构应当依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和传播活动。

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政府网站等公共媒体应当介绍、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相关知识,提高全社会自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

地方法规 · 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