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国有控股企业、人民团体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地方法规 · 呼和浩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