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排放污水的水质不符合城市排水许可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达标;逾期仍不符合城市排水许可要求的,撤销城市排水许可证,同时报有管辖权的环境保护部门处理。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