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农村消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农村消防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 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地方法规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