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农村消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消防工作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村是指县城规划区以外的乡镇人民政府管辖的区域。地方法规 · 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