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房屋登记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九条已废止当事人提交错误、虚假材料,或者唆使他人冒充权利人申请登记,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