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房屋登记条例/第六章 预告登记第五十七条已废止预购商品房设立抵押的,房屋权利人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后,房屋登记机构可以将其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为房屋抵押权登记。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