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水资源规划和开发利用第二十条已修改地下水开采实行总量控制。地下水开采控制总量由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水文勘查测算结果制定。地下水取水单位或个人年度取水指标,由所在地市和县(市)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控制总量分配下达。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