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单位和个人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活动,应当有利于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率,防止环境污染,改善城市环境。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