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第二章 回收管理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可以成立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行业协会应当配合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部门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回收标准,接受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执行从业规范;反映从业人员的要求,维护行业利益。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