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第二章 回收管理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向再生资源回收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搞好集中经营网点的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保障再生资源回收经营的有序运行。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