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肉品管理条例/第四章 经营管理第二十四条已修改收购者收购用于屠宰的畜禽,须经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检疫合格,并取得产地检疫证明。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