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第二章 新建民用建筑节能第十一条有效编制城市详细规划和镇详细规划,应当按照民用建筑节能的要求,确定建筑的布局、形状和朝向。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