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文物、教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大众传媒负有开展文物保护宣传的义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