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废止文物保护事业可以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向文物保护事业捐赠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优惠。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