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地下管网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条有效城市管理、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地下管网建设和管理中玩忽职守。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