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九条有效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优先获得产业技术研发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资金、风险投资资金、科研经费、贷款贴息等资金支持和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省、设区的市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应当重点奖励经过转化、推广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优秀科技成果。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