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实行总量控制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排污谁付费和增产减污的原则,以达到排污总量逐步削减的目的。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