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四章 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市、县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内要保障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经费,并且应当使农业技术推广经费逐年增加的幅度不低于财政增长比例。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5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