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三章 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关科研单位、院校和群众性科技组织及其他单位或个人进行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应当接受当地农业技术推广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5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