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应当开展环境卫生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倡导公众尊重环卫作业人员的劳动成果。对车辆沿街撒落、随意倾卸垃圾、向外抛弃废弃物,行人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环卫、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应当采取多种监控手段,依法获取破坏城市环境卫生行为的违法证据材料,并通过媒体曝光。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