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环卫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条例第十六条有效环卫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统一穿着环卫专业标志服装,使用符合标准的环卫作业安全防护器材和作业车辆。专业标志、安全防护器材、作业车辆出现破损、故障时,环卫作业单位应当及时修复或者更换。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