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桥梁管理条例/第四章 安全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因城市桥梁管理需要,对城市桥梁安全保护范围内和城市桥梁上的设施进行移动、拆除的,设施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配合。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