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已废止

宣传媒体应当加强节约用水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保护环境、节约用水意识。

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及大中专院校开展节约用水教育,培养学生珍惜水资源和节约用水意识。

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