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第九条有效市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树龄在一百年以下八十年以上的树木作为古树后续资源进行保护。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5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