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四章 规划与建设第五十一条有效高新区内的各类管线建设,必须符合南昌市城市总体规划、高新区规划和专项规划,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