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促进与保障/第二节 资金支持第三十一条有效鼓励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在高新区依法设立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以融资担保为主的信用担保。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