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土地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六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由市、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报批用地手续,逾期不办按非法占地处理,并处以每平方米二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