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学校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应急处置机制。

学校应当制定火灾、地震、气象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建立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机制,定期开展紧急疏散演练和人身安全防范技能演练。

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