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学校安全条例/第三章 安全管理第三十条已修改学校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学生,及时通知学生监护人,并向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