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旅游业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旅游经营、旅游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均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