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献血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市血液中心具体组织实施献血工作,负责血液的采集、检验、分离、储存和供应等工作,保障采血、供血安全。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